各党支部:
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是学校奋力开启“十四五”的开局之年。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师生奋发进取、创先争优,以实干业绩迎接建党百年,学院党委决定对近年来表现优异的师生进行表彰。
系列一:“两优一先”评选
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激发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、忠诚担当、接续奋斗,学院党委决定对2019-2020年度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。
一、评选表彰范围
1.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。
2.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从事学院党务工作的专兼职教师,包括学院党委委员、各党支部支委、党务秘书等(不包含学院领导班子成员)。
3.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全院党支部。
4.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。
5.曾被表彰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,不再重复表彰。
二、基本条件
(一)“优秀共产党员”评选具体条件
1.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坚持民主集中制,团结协作,勤政廉洁,凝聚力和战斗力强;
2.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,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“五带头”的基本要求。认真学习,带头实践,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;
3.工作中埋头苦干,甘于奉献,立足岗位,创先争优,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集体利益;事迹突出,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。
4.近3年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应至少有一次为“优秀”等次。
(二)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评选具体条件
1.满足“优秀共产党员”全部条件。
2.党务工作认真负责,能够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党务工作。
3.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在教师中反映良好。
4.党支部书记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的,2017年10月以来,其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均应为“好”等次。
(三)“先进党支部”评选具体条件
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。认真贯彻执行党章,切实履行党建责任,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,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,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,在学院发展、服务师生和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,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,真抓实干,作用优良,团结协作,勤政廉政,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,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。
三、评选限额
优秀共产党员10人,优秀党务工作者4人,优秀党支部2个。
四、评选表彰步骤
(一)提名评选(6月11日下班前)。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提名,广泛听取意见。每个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2人、优秀党务工作者至多1人,党支部申报采取自愿原则。
(二)表彰宣传(6月底前)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,由学院党委会确定拟表彰对象后,对拟表彰的个人、党支部进行考察,予以公示。公示无异议的,对相关人员、支部进行表彰。
系列二: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
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进一步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,学院党委拟对2019-2020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予以表彰。
一、评选表彰范围
本院研究生导师、全责班主任、党政干部、研究生管理人员、辅导员
二、基本条件
1.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品质,作风正派,群众威望高;
2.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,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,善于做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在指导学生、凝聚人心、繁荣文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;
3.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、新方法,积极组织、参与学院党委开展的教职工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活动,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;
4.积极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,在上一年度内公开发表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(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)的优先。
三、评选限额
优秀导师8名,优秀班主任8人,先进个人2人。
四、评选表彰步骤
(一)提名评选(6月11日下班前)。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名优秀导师候选人10人,教务办公室提名优秀班主任候选人10人,党委办公室提名先进个人候选人4人。候选人需在服务对象中广泛听取意见。
(二)表彰宣传(6月底前)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,由学院党委会审议,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拟表彰对象后,学院党委将对拟表彰个人进行考察,予以公示。公示无异议的,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,并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。
联 系 人:吴志发
联系电话:85155485
电子信箱:wuzhifa@jl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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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6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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